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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全面取消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9-04-12 09:33:00

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信用管理

义乌全面取消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

本报讯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浙江省义乌市财政局采用“积极探索、试点先行、全面推进”的模式,自2019年3月20日起,取消了政府采购领域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制度。此举大大降低了政府采购参与门槛,减少了投标企业的经营成本,鼓励各类供应商全面参与竞争,营造了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

一是积极探索,推动政府采购改革。义乌市财政局通过走访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多维度、多层次听取供应商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建议意见,分析现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存在的弊端:一方面,保证金缴纳导致企业资金被占用,收退“时间差”变相增加了供应商时间及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保证金“形式大于实质”特征凸显,对企业约束及采购人保障作用日渐式微。同时,保证金收退全流程监管难度大,存在占用挪用的风险隐患,且人工操作方式易造成信息泄露,为“围标”“串标”等行为滋生提供土壤。因此,义乌市财政局大胆突破,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改革,决定取消投标保证金。

二是试点先行,改革成效逐步初现。2018年7月,义乌市财政局对预算金额300万元以下的公开招标项目,试点运行“免收投标保证金”制度。截至2018年底,试点推进有条不紊,实现400余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零门槛”,免收保证金金额达400余万元。根据测算,若全年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投标保证金则可为1000余家企业节省周转流动资金近4000万元。在试点工作回访和满意度调查中,此举得到了供应商的一致肯定。该制度的实施切实降低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成本,简化采购投标流程,提高了企业参与投标的积极性,有效激发了政府采购市场活力。同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也有效避免收取、退回保证金程序的烦琐,减少工作量,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

三是全面推进,强化信用体系建设。今年3月20日起,义乌市财政局全面取消了政府采购领域所有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管理,从原来的事前通过保证金形式进行经济制约向事中事后的信用制度监管转变,加大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依法依规限制供应商资格。一方面,应用政采云诚信中心及其预警处理体系,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确保违约失信行为及时预警、登记和处理。另一方面,完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建设,不断推进供应商的诚信体系建设和信用等级评定。查实企业存在挂靠投标、在投标时间截止后撤回投标文件、弄虚作假、串通投标、放弃中标等违规行为,列入黑名单,使之“一地失信,处处受限”。

(义乌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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