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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整治工程招标方案探讨
发布时间:2019-09-17 11:06:00

国家近年来在内河航道整治上不断推出新政,加大内河航道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以求降低物流成本、节约运输费用,内河航道整治建设已进入高速发展期。本文结合长江航道整治工程招投标工作,分析了当前招标方案的各种模式和优缺点,为其他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招投标提供了参考,以共同推动内河航道建设招标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前言

近年来,为推进综合立体交通体系的建设,特别是长江经济带的战略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调研长江,长江等内河航道整治建设已进入黄金机遇期,武汉至安庆段6米水深的航道整治工程、长江口南槽航道治理一期工程、引江济淮航运工程、京杭运河杭州段工程等一批重点航道建设项目也都拉开了序幕。为顺利推进航道整治项目的建设,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招投标大市场,优选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参建单位是重中之重,而这些都离不开严格的招投标管理。本文参考长江航道整治工程招投标管理模式,对内河航道整治工程的招标方案及模式展开探讨。

二、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招标特点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多数为岸边、洲滩或水上施工,工程的实施跟水位、环评、外协等关系紧密,特别是长江航道整治工程受水位影响和环评等因素影响最大,一般当年10月至来年4月的枯水期是施工的“黄金期”,一旦错过,工程将有可能停止一年,这其中的费用成本、时间成本等都将大幅增加,整治效果和社会经济效益等也将大打折扣,造成国家资金的浪费。因此,航道整治工程的招投标时间节点也都是基于此而制定。

三、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招标方案的探讨

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水运工程建设项目通过初步设计审批后,方可开展监理、施工、设备、材料等招标”。航道整治工程招标工作一般始于项目工可批复,然后开展招标方案的拟定及上报工作。

1. 勘察设计招标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标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7〕1606号)要求,勘察与设计的招标文件范本各自单独成册。而在进行航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时,根据工程的特点以及后期工程管理要求,勘察设计招标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模式一是勘察和设计各自分开招标。即设计招标内容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勘察招标内容则包含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原型观测、工程度汛观测、整治效果观测和竣工前测量等。这种招标模式优点是勘察和设计单位各司其职,彼此工作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相互检验和相互印证,对于工程设计及优化方面有益处。缺点是在时间要求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影响,特别是针对一些特定实施时段的工程,时间紧的情况下容易造成设计质量的降低。

模式二是勘察设计一起招标。即本项目所有勘察和设计内容一次性招标。由于当前的设计单位一般都具有相应的勘察资质,一般是由一家单位承担工作任务,这种招标模式优点是节约时间和工作协调,招标成本也相应减少;即便是联合体中标,由于联合体之间大多为长期合作和相互信任的成员,合作工作也相对简便。缺点是一些后期的测量工作,如工程度汛观测、整治效果观测和竣工前测量等是在概算费用未明确的情况下招标,合同结算时工作量相对较大。

模式三是勘察设计+工程测量的模式。即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原型观测一起招标;后期测量任务的工程度汛观测、整治效果观测和竣工前测量等另行招标。优点是既具备招标模式二中的优点,同时也是在后期测量费用相对明确的情况下招标,减少了结算工作量。该种模式在长江航道整治工程中被广泛应用。

2.施工招标方案

在进行施工招标时,招标文件编制应参考《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

当前的施工招标主要存在两种模式。

模式一是初步设计批复后,根据初步设计内容及工程量编制工程量清单,先行启动工程开工。这种模式招标主要应用于工期紧张、施工需要特定水位情况下实施的项目或应急性工程,但缺点也较为明显,就是根据招标工程量签订施工合同,待施工图设计批复后,施工内容和工程量都会有相应调整,个别项目可能会出现相对于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外项目,这些都需要后期做出针对性的合同变更或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清单外项目单价审核,无形中增加了合同管理的人工成本、时间成本以及合同风险,同时也存在超概算的风险。

模式二是等项目施工图设计批复完成之后再启动施工招标。这样做的最大优点是工程量及预算都是在已经明确的情况下进行,招标完成就开工,不存在后期的合同管理风险和费用风险。这种模式适用于流速低、河流水文条件良好、河势比较稳定且时间比较充足的建设项目。当前,大多数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都是采用这种模式进行。

另外,在施工标段划分时,当前多数都是按照项目进行一个标段招标工作。但随着国家对内河航道建设力度的加大,长河段系统治理模式将成为常态,短则数公里,长则数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施工战线长,工作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原有的招标及施工方案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管理需求。因此,合理划分标段是十分必要的。在划分标段时,一是要考虑工程建设规模、施工强度以及相互间的衔接关系,同一标段工程自上而下,滩段临近且工点相对集中,便于集中管理;二是要保持同一水道的完整,不拆分水道和滩段,以减少施工彼此干扰。

3.监理招标方案

监理招标方案一般对应于施工方案,宜提前于施工招标或者一起招标。由于监理服务费用一般基于工程费而计算,监理招标如采用施工方案模式二,则工作简便,后期合同管理简单;若对应于施工招标方案模式一,那么后期监理服务费如何调整则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不变,或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要求,根据施工图设计批复工程费用进行重新核算,并进行合同变更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同时也应考虑到工程费用增加,监理服务费相应调整时会不会超概算的问题。

4.其他标段招标方案

根据航道整治工程特性,概算批复中一般还包含了施工期环境监测及相关环境专题研究等项目。按照国家招标范围规定要求,个别项目应该进行公开招标。针对此类招标项目,首先应该认真分析招标内容要求及国内环境研究单位现状,并根据合规、合法及相互监督、实事求是的原则,合理划分标段。以长江航道整治工程为例,施工期环境监测标段主要是进行施工期间的水环境、声环境、空气及废弃物等方面的监测,并实时指导施工单位根据环评报告要求开展环保措施,需要验证施工期间的环保措施是否到位及水、声、气和废弃物的影响程度和处理措施,并编制环评竣工报告为本项目及类似工程提供依据。后者是对前者工作的验证和监督,二者不能合为一个标段。其他还有类似专题研究等,一般实行一事一招的原则,这需要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时多方面综合考虑。

四、结语

目前,我国的水运建设市场发展迅猛,而项目管理中招投标环节的有效管理,对工程市场秩序的维护以及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具有重要的意义。招标工作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的特点,招标方案优劣和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一定程度上关系着招标的成败。本文立足长江航道建设市场,通过对当前航道整治过程招标方案及模式进行分析,列举优缺点,为其他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招标提供一定的参考,以期共同推动我国内河航道建设招标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李荣彬

作者单位:长江航道局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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