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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十大新闻
发布时间:2024-01-11 00:00:00

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十大新闻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新修订的《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施行

2023年1月28日,财政部对《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113号,以下简称《规则》),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则》明确,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支出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行政单位从财政部门或者上级预算单位取得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专款专用;行政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等规定。

2.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有了实施指南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并于2023年3月24日发布《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对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工、检测、验收、第三方机构(预)评价全流程的相关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3.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施行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需求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需求标准》明确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

另外,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

4.全国财政国库工作会议明确要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2023年4月17日,全国财政国库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刻认识中国式现代化对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和构建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按照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健全现代预算执行体系。会议强调,当前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有关安排部署,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二是进一步完善现代财政国库预算执行体系;三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四是健全财政国库监督管理体系;五是提升财政国库运营管理质效;六是提高财政国库决算和财务报告质量。

5.财政部明确政府采购领域未取消保证金

财政部在《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0343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合理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是保障采购活动严肃性和中标供应商严格履约的重要手段。《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和第四十八条授权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为降低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6.国务院强调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未经公平竞争不得授予经营者特许经营权,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定期推出市场干预行为负面清单,及时清理废除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意见》强调,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在合同未作约定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延迟支付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款项。

7.进一步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2023年8月25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预〔2023〕76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5年底。《通知》强调,落实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80%,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健全防范新增拖欠账款的长效机制,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防歧义合同、“开口合同”,将政府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纳入日常监管。

8.将“以竹代塑”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支持范围

2023年11月2日,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财政部、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印发《加快“以竹代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发改环资〔2023〕1375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发布“以竹代塑”主要产品名录。保障措施方面,行动计划提出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增加发展竹产业循环经济等内容。

行动计划要求,加强“以竹代塑”产品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加快竹结构设计标准制定。加大竹建材、竹制家具、地板等绿色产品认证实施力度,鼓励各方采信使用认证结果;将“以竹代塑”产品纳入政府采购支持范围,加大政府采购力度。鼓励公共机构等积极采购相关“以竹代塑”产品。

9.全国范围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2023年11月27日,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以下内容: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以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产品或服务品牌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不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授权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成立多家公司围标串标,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恶意串通行为。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多地印发相关政策,进行“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10.《政府采购法》施行20周年、政府采购信息报创办20周年

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开始施行,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到202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施行已经20年。政府采购信息报社也迎来了20岁生日。

2023年,政府采购信息报社坚定不移地聚焦政府采购这个需冷静理性分析和对待的细分领域,坚持专业传播,专业报道。不追求爆炸性新闻、不图热闹、不求高光,而是搜集案例、解读法规、传播经验、探讨问题。坚持服务为主,监督为辅,主要发挥媒体服务属性,服务制度创新,服务政府采购各参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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