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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内蒙古本恒拍卖有限公司 | 联系人:金雪娇 |
联系电话:0476-8359966/19847688257 | 邮箱: |
物资名称 | 所属类目 | 采购单位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竞卖底价(元) | 限价(元) | 竞价幅度(元) | 附件要求 | 品牌要求 | 材质要求 | 采购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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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范围区(X214线北甸子)沙方量为3226.31方、8#范围区(X214线南甸子)沙方量为5112.18方 | *** | *** | *** | 8,338.49 | 10.0000 | 无 | 每次加价幅度为:1元/m3 | ||||
1#范围区(乌白线38公里西侧)沙方量为1719.06方、2#范围区(乌白线38公里东侧)沙方量为5509.22方、3#范围区(乌白线54公里东侧)沙方量为9848.77方、13#范围区(X217线23公里北)沙方量为5089.58方 | *** | *** | *** | 22,166.63 | 10.0000 | 无 | 每次加价幅度为:1元/m3 |
第一轮竞价 | 2023-05-18 10:00:00----2023-05-18 11:00:00 |
乌白线、X217线,X214线掩路风积沙拍卖公告
内蒙古本恒拍卖有限公司受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单位关于乌白线、X217线,X214线掩路风积沙进行公开拍卖。
出卖方承诺本次拍卖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
出卖方: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426MA7K4JKA00
法定代表人:王红磊
单位性质:国有独资企业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古城街原商务局四楼401室
竞拍标的说明:
本次委托内蒙古本恒拍卖有限公司进行风积沙资源公开竞拍的标的是乌白线、X217线,X214线掩路风积沙,可采量共 30505.12 m3,根据风积沙堆积区域距离远近分为2个标的拍卖。风积沙起拍价为人民币 10 元/m3。详细信息见下表:
拍卖标的 | 标的位置 | 总数量/m3 | 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标的1 | 7#范围区(X214线北甸子)沙方量为3226.31方、8#范围区(X214线南甸子)沙方量为5112.18方 | 8338.49 | 83384.9 | 20000 |
标的2 | 1#范围区(乌白线38公里西侧)沙方量为1719.06方、2#范围区(乌白线38公里东侧)沙方量为5509.22方、3#范围区(乌白线54公里东侧)沙方量为9848.77方、13#范围区(X217线23公里北)沙方量为5089.58方 | 22166.63 | 221666.3 | 50000 |
1、拍卖标的:1号标的X214线8338.49m3,2号标的乌白线、X217线22166.63m3。
2、拍卖风积沙总数量: 30505.12 m3。
3、起拍价:风积沙起拍价为人民币 10 元/m3。
4、竞买保证金:标的1保证金共 20000元人民币;标的2保证金共50000元人民币。
5、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二、公开拍卖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公开拍卖标的是出卖方的政府特许经营资源,翁牛特旗自然资源局 、翁牛特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对出卖方出具了委托手续。出卖方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经第三方进行了资产评估及风积沙方量测算评估。
三、竞买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经营范围覆盖砂石销售、建筑业施工、混凝土搅拌、水泥制品等与砂石相关的独立法人企业。
四、标的拍卖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买受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拍卖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出卖方咨询、确认,凡参与竞买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拍卖标的数量、现状等信息,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买受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买,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拍卖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信息均严格按照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书确定,内蒙古本恒拍卖有限公司仅就出卖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买受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风险提示
由于风积沙料含杂土,投标单位要考虑风险,要充分考虑到砂土在整个量所占比例,后期可能无法精确折算实际沙方量,所以在报价上要预估含土量,按沙料内含土的情况报价,后期计算出实际方量和投标报价不能调整。本次拍卖是对乌白线、X217线,X214线掩路风积沙的拍卖。买受方中标后自行组织车辆到可采区运输风积沙,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纠纷,由买受方自行协调解决。买受方对运输车辆一切违章、违法或不安全驾驶行为负责。
(四)意向买受方在竞买前应充分考虑到拍卖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买受方一旦参加竞买,就应为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竞买成功,意向买受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卖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在交付标的物时,出卖方向中标方提供标的物方量、边界、位置、清理要求等事项,出卖方有权对中标方采沙数量进行监管。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及时将拍卖所得的风积沙及时处理,不得乱堆乱放,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得为偷盗挖采、非法运输储存放置风积沙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参与经营偷盗超采、非法运输风积沙活动,不得知情不报弄虚作假帮助违法者逃避法律责任,否则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六)中标人自行与与翁牛特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及风积沙所在地政府和村、组等部门进行前期沟通,完成清运工作,清运过程中,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及个人阻扰中标人清运风积沙、无法清运等相关纠纷,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协商解决,与出卖方无关。在清运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责,出卖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七)中标人中标后除缴纳标的物全部成交价款外,还应向出卖方即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交纳清运保证金,清运保证金数目为所拍标的实际拍卖价款的30%,待中标方完成清运工作,经翁牛特旗公路管护和运输保障中心出具清运完毕证明后,出卖方一次性退还清运保证金(不计息)。中标方清运过程中对路面、路肩等基础设施造成损坏的,在退还清运保证金时,出卖方将扣除相应费用。中标方清运过程中破坏固沙工程的,清运完毕后须恢复,否则将在清运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恢复费用。
(八)中标人清运风积沙车辆信息须报备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具
体清运时间与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协商确定,中标方在清运风积沙时应每天向出卖方告知实际清运量,防止盗采、超采。风积沙清运完毕后中标方须向出卖方出具风积沙清运完毕告知书(纸质文件加盖公章)。清运风积沙运输车辆不得超载。
(九)中标人中标后在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人员伤亡、机械设施损坏、设施损坏),中标人自行解决,与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及委托方无关。
(十)中标方必须在中标结束、合同签订,出卖方确定清运位置后, 30 日内完成风积沙清运工作,如未按时限完成清运工作,中标人应立即停止清运,退出场地,缴纳的拍卖价款及清运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买受方按照旺采网内蒙古交易平台(nmg.5ibid.net)在线竞价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及报名时间:2023年 5 月 11 日 8:30 起至2023年 5 月 17 日 17:30 止。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 5 月 17 日止(银行到帐为准)。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 5 月 11 日 8:30 起至2023年 5 月 17 日 17:30 止。(节假日除外)。地 点:翁牛特旗7#范围区(X214线北甸子)、8#范围区(X214线南甸子); 1#范围区(乌白线38公里西侧)、2#范围区(乌白线38公里东侧)、3#范围区(乌白线54公里东侧)。
联系人:周伟
联系电话:19904765885
七、交易方式
(一)在线竞价方式;一轮报价限时不限次数。
(二)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的方式确定竞买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买受方确定为买受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买受方。
网络竞价时间: 2023年 5 月 18 日 9:00
延时竞价周期: 200秒 。
每次加价幅度为:1元/m3。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按照在线竞价时间自行竞价。
(三)标的成交后5日内,买受方与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买受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向(以银行到账为准)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指定以下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
提示:如有竞买人报名两个标的竞买的,须将每个标的的保证金额分次汇入指定账户
户名: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账号:4800301220000000105612
开户行:翁牛特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194680223
注:缴纳保证金成功后,需将电子回单上传旺采网竞价系统,审核通过后认定缴纳成功。
(二)意向买受方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成交买受方向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账户一次性交清全部合同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方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方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标的拍卖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买受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买受方报名登记,而意向买受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拍卖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买受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日内向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所拍风积沙的全部成交价款及保证金。
户名: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账号:4800301220000000105612
开户行:翁牛特旗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402194680223
十、意向买受方需将以下报名资料上传至旺采网竞价系统中,审核通过后认定报名成功。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保证金存款凭证。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买受方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进行资格确认。
出卖方:赤峰蒙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伟
联系电话:19904765885
代理机构:内蒙古本恒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雪娇
电 话:19847688257
十二、其他
本项目涉及旺采平台项目服务费200元,由参与竞价的公司缴纳。竞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为最终买受方,需向内蒙古本恒拍卖有限公司缴纳代理服务费,服务费计算为最终中标价的5%,三个工作日内缴纳。如逾期未缴纳,将扣除保证金。
户 名:内蒙古本恒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钟楼支行
账 号:0605243109000004427
内蒙古本恒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 5 月 11 日
供应商名称 | 地区 | 状态 | 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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