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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发布时间:2022-08-04 09:07:31

国家发展改革委: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破除隐性壁垒。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

1月18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1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委新闻发言人金贤东,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委新闻发言人袁达,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局长李云卿出席并就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政策研究室主任金贤东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近年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组组长单位职责,在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加快改革步伐,以“6个一”的成果、3个“1+N”的举措,引领和推动了全国范围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所谓“6个一”成果,就是构建了一套符合国情、标准统一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形成了一套科学客观、多方参与的评价方法,复制推广了一批改革举措,推出了一批标杆城市,推动出台了一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编写发布了《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等一批领导干部读本。

所谓3个“1+N”举措,就是以“制度+指标+报告”的创新形式,为各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了支撑和标准。制度1+N,由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与各地出台的配套法规政策构成;指标1+N,由中国评价指标体系与地方结合实际增加的N项指标构成;报告1+N,由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与地方自评报告构成。经过这几年多批次的评价实践,国家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得到部门和地方的认同,成为推动各地深化改革的风向标和指挥棒。各地区和参评城市对照《条例》、指标体系和《营商环境报告》,每年制定工作台账,地方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已经从1.0版上升到5.0版,实实在在调动和激发了地方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地竞相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局面加速形成。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与国际一流水平相比,我国营商环境仍有差距。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从5个“着力”入手,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一是着力深化市场化改革,破除隐性壁垒。修订出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抓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落地实施。纵深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完善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清理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设置的注册资本金、设立分支机构、特定行政区域、行业奖项等不合理投标条件。

二是着力推进法治化建设,强化公正监管。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进一步落实到位,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1+N”法规体系。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加大政府有关失信信息共享公示力度,破解“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健全企业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建立破产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着力加快国际化进程,打造开放型经济格局。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继续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进入已经开放的领域。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实施,及时解决项目存在的问题。

四是着力提升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推进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拓展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功能,提升服务投资主管和其他部门、地方、投资主体、金融机构等能力,建立企业反映投资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解决“堵点”问题,全面优化投资环境。

五是着力发挥评价引领和督促作用,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机制,有序推进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梳理总结和复制推广各地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典型经验做法,鼓励和支持地方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在全国形成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效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民经济综合司司长袁达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加大对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支持力度,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解难题。着力解决好民营企业在产权保护、招投标、市场准入、融资支持等领域存在的典型问题。

二是拓空间。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机制,制定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举措,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增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等。

三是促公平。深入推进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

四是抓示范。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励地方聚焦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难题,持续探索创新,持续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持续带动面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

围绕经济平稳开局,政策发力要适当靠前。今年一季度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要把政策发力点适当向前移,做到早安排、早动手、早见效,以稳定的经济运行态势应对各种挑战。抓紧出台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一系列政策举措。及时研究提出振作工业运行的针对性措施。适当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尽快将去年四季度发行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落实到具体项目,抓紧发行已下达额度,力争在一季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下一步,将深入推进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持续加强经济监测预测预警和政策预研储备,根据经济运行需要及时推动出台相关储备政策,保持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具有关键性作用,对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2022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做好投资工作。

一是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继续推进交通、能源、水利、农业、环保、物流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加大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抓好城市管道改造和建设,统筹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加强“一老一小”、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社会民生领域建设。

二是扎实推动“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细化工程项目清单,根据项目特点明确可衡量、可考核的具体任务。加强用地用海用能、金融支持等各类资源要素保障,强化督导协调,扎实推动重大工程项目落地生效。

三是着力扩大制造业有效投资。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优化升级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行业节能降碳改造。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有序推动东部地区产业向具有资源、劳动力优势的中西部地区转移。

四是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导带动作用。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难事、急事的要求,组织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加快下达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加快投资计划执行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进一步促进社会投资。建立完善社会资本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创新举措。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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