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963-1388

  您的位置:政策资讯 》政策法规 》竞争性磋商货物、工程、服务的价格分值分别是多少?

竞争性磋商货物、工程、服务的价格分值分别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3-03-29 16:52:44

竞争性磋商货物、工程、服务的价格分值分别是多少?

答:竞争性磋商采购只能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只规定了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未对工程采购评标办法分值分配提要求。因此,工程采购根据项目需要合理设置即可。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

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十四条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30%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10%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相关附件: 0个
中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
公司地址: 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长青街23号朗坤智慧园
Copyright © 1999-2024 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v3.1 网站访问量:168704438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载和引用本网站信息
137-7079-9368
400-963-1388
招采版
供应商版
user-photo
user-pho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