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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被同一个人控股,可以参加同一个政府采购项目吗?
来源:采购学园
控股股东的两家公司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是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答: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同一人,如果此人属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的,则这两家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这两家公司。